主页》打假动态 
     
领导关怀
建网通知
商标转让
驰名商标
商标新秀
商标展示时间表
类似商品区分表
商标组织机构
商标代理机构
商标知识问答
打假企业协作网
德龙简介
域名注册 
真假识别
打假动态
关于我们
加入本站
友情联接

=热点链接=

张 网 捉 假--赖立文成立真假识别网(http://www.zjsb.com.cn)
全国打假动态--国家工商局成立打假协作维权网
著名商标企业打假动态--“娃哈哈”商标“侵权”案

 

特别关注

    郭石夫诉我司著作权纠纷一案近日终于有了结果,我公司没有侵权,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5月30日在上海宣判: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1998年初原告郭石夫以我司“娃哈哈”商标侵犯其著名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我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当时,全国的许多新闻媒体,包括《浙江日报》、《钱江晚报》、《人民日报》、《经济生活报》、《杭州日报》、《文汇报》等都用大量篇幅报道了我公司花了10年心血苦心创建起来的“娃哈哈”商标被告“侵权”,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庭审一案。
    该案于1998年9月在上海开庭审理。当时,我公司由法律顾问,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永明作为代理人出庭应诉。原告方郭石夫也委托了代理人出庭。庭审经过了3个多小时,双方就原告的作品名称及歌词“娃哈哈”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和被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法庭经过审判委员会的讨论,最终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作出判决:原告以“娃哈哈”一词主张其拥有著作权,与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不符,法律不予支持;原告为作曲家,不具有经营者身份,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被告行为未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法庭对郭石夫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并判令由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为了捍卫,请我们关注。

奇!

辛苦经营十多年
    他却告我属侵权
一梦醒来要起诉     中央歌舞剧院芭蕾舞团专业作曲家——郭石夫,告我公司侵权可谓是一朝梦醒,狮子开口。他在1997年12月给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诉状中称称我公司侵犯他的著作权,要求我公司停止使用“娃哈哈”文字商标及文字与图形组合商标,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娃哈哈”不是《娃哈哈》     “娃哈哈”商标中的“娃哈哈”三字含义丰富,是一个由主谓结构的词组,其意思应是“娃娃喝了笑哈哈哈”的缩写,决非歌词中的“娃哈哈”可比,也决不能换写成“哇哈哈”。
有理走遍天下     俗语说:无理寸步难行,有理走遍天下。打官司,浪费财力、精力和极为宝贵的时间,对经济工作相当繁忙的我公司来说,并不喜欢。但是道理在手,正义在手,也决不能让步。特别是对于品牌这样的大事,不能含糊,必须坚决捍卫。
警示一二三
    我公司最终赢得了官司。但通过这一事件,对公司各位员工而言,都有着强烈的警示作用。

 



浙江省商标协会主办
地址:浙江省工商局704室    电话:0571-88385246





杭州德龙商标服务有限公司制作维护      地址:杭州市孩儿巷54号3-303
电话:0571-87030850   85996950 联系人 xdf@zmsb.com  管理者